化妝品產品登錄及產品資訊檔案建立懶人包

Misatsu

09 9 月 20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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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妝品產品登錄及產品資訊檔案建立懶人包

化妝品產品登錄及產品資訊檔案建立懶人包

因應國際的趨勢,台灣化妝品接軌世界,108年化妝品新法-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正式執行,新法廢除了查驗登記,實施化妝品產品登錄及PIF建立,希望廠商做好自主管理,將責任轉移到廠商,政府負責監督。

 

 

 

為給予廠商準備時間,不同類別化妝品執行日期採階段式實施,一堆時間看了是不是霧煞煞,這邊幫你做了個時程懶人包,兩張圖讓你看懂

哪些產品屬於化妝品的範疇

化粧品:指施於人體外部、牙齒或口腔黏膜,用以潤澤髮膚、刺激嗅覺、改善體味、修飾容貌或清潔身體之製劑。但依其他法令認屬藥物者,不在此限。

 

 

 

誰應該負責產品登錄

  1. 產品製造商 例如:國產化粧品製造商
  2. 委託製造商(品牌商) 例如:國內委託工廠製造化妝品的品牌公司委託製造商(品牌商)
  3. 進口商 例如:負責將商品輸入進國內的商貿公司

 

 

化妝品產品登錄行政規費

110.07.01 正式實施一般化妝品產品登錄

準備期登錄免收行政規費,正式實施後案件收費

 

化妝品登錄        $600/件

登錄資料變更    $600/件

登錄資料展延    $600/件

(化妝品產品登錄有效時限為三年)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化妝品產品登錄是要登錄甚麼呢?

(上圖為化妝品產品登陸平台系統網站畫面)

 

第一次進行登錄的廠商需先申請帳號
1. 以工商憑證IC卡登錄化粧品產品登錄系統,即可註冊帳號密碼

2. 若無工商憑證IC卡,則需致函衛生福利部註冊帳號,並隨文檢附公司、工廠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
(上圖為化妝品產品登錄系統帳號申請範本)

 

 

中央主管機構建置之化妝品網路系統登錄下列項目:

  • 產品登錄號碼
  • 產品中、英文名稱。但國產化妝品,得免登錄英文名稱
  • 產品種類及用途
  • 產品類型;其為系列產品者,應填列型號及色號
  • 產品劑型
  • 產品使用注意事項
  • 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之名稱、地址及電話號碼
  • 產品製造場所之名稱、地址、國別及其符合化妝品優良製造規範之情形
  • 產品全成分名稱。中央主管機構訂有使用限量之成分,並應以重量或容量百分比填列其含量
  • 產品其他有關說明

(填寫上有問題都可以點後方藍色,裡面有詳細的說明唷)

 

 

 

 

 

接著點選第二分頁(全成分),填入全成分表

 

  • 需注意若是政府公告限量成分需填寫成分”所含濃度”,並依照其成分在此產品中用途選擇”成分用途”
  • 如需匯入多筆資料,可點選全成分匯入,使用系統提供的範本將全成分匯入

 

 

如果對於產品登錄還有任何問題,或是想要諮詢代辦服務,歡迎>>聯絡我們<<,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協助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化妝品產品資訊檔案是要紀錄甚麼呢?

產品資訊檔案(PIF)如果你要是出口歐盟國家的話,又更是重要

可以參考這篇你的化妝品可以上市販售了嗎?

化妝產品資訊檔案,應以中文或英文建立下列資料:

  • 一、產品基本資料:產品名稱、產品類別、劑型、用途、製造廠名稱與地址及產品製造或輸入業者資訊。
  • 二、完成產品登錄之證明文件。
  • 三、全成分名稱及其各別含量。
  • 四、產品標籤、仿單、外包裝或容器。
  • 五、製造場所符合化粧品優良製造準則之證明文件或聲明書。
  • 六、製造方法、流程。
  • 七、使用方法、部位、用量、頻率及族群。
  • 八、產品使用不良反應資料。
  • 九、產品及各別成分之物理及化學特性。
  • 十、成分之毒理資料。
  • 十一、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。
  • 十二、微生物檢測報告。
  • 十三、防腐效能試驗報告。
  • 十四、功能評估佐證資料。
  • 十五、與產品接觸之包裝材質資料。
  • 十六、產品安全資料:
  • (一)經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簽名並載明日期之安全性評估結論及建議。
  • (二)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符合第四條至第六條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。

產品資訊檔案並沒有一個正確的格式或範本可以參考,各廠商可以自行撰寫,只要政府規定的這16項內容皆有包含且以府和相關法規規定即可。

 

那你可能會擔心一個問題

我把我的產品資訊及配方比例都放記錄在裡面,難道不會被抄襲嗎?

這個不用擔心,產品資訊檔案是不用上網登錄的,只要公司以紙本或電子檔留存備查即可。

 

 

 

 

距離新法正式實施還有一段緩衝期,各位廠商注意時間,盡快完成!

 

如果還有任何問題,歡迎>>詢問我們<<,我們很樂意為您提供協助